1 医改一大重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昨日,国家卫健委体制改革司发布《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关于抓好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意见落实的通知》称:
为抓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的贯彻落实工作,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建立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机制。
发布于2021年6月4日的国办发〔2021〕18号文件要求,公立医院作为我国医疗服务的提供主体,力争通过5年努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
上述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医改领导小组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全面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制定《各省(区、市)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并每年对各省(区、市)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情况开展评价。
即未来几年医改工作的重点之一是公立医院的高质量发展,究竟如何实现?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给出了细化指标。
根据通知,各省级医改牵头协调机构每年5月底前需将自评报告报送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每年6月底前完成对各省(区、市)的评价工作。
至于对公立医院发展情况的评价数据主要从医改监测系统、卫生健康统计年鉴、卫生健康财务年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满意度调查等现有信息系统中抓取。
02 这些方面直接影响药企
据梳理《各省(区、市)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共囊括8个一级指标,27个二级指标。
以下这几项指标及指标要求,或将直接影响医药产业和药企发展。
一、三医联动落实到人
加强组织领导项要求,一位政府负责同志统一分管医疗、医保、医药工作,并需要逐步调整到位。
2021年末,国家卫健委发布《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关于抓好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经验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落实的通知》,在“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中提出,由一位政府负责同志统一分管医疗、医保、医药行政部门或统一分管医疗、医保、医药相关职能。
三医联动作为三明医改的核心要领之一,三明医改操盘手詹积富曾在一次演讲中讲道,三明几年前围绕医药、医保、医疗推进“三医联动” ,获得了“药价下降、医务人员收入增加、医保扭亏为盈” 三赢。
在全国范围内的公立医疗机构推行三医联动落实到人,对于后续的医改将打好基础作用,对于改革医保支付制度、整治医药腐败,挤压药品耗材虚高价格、“腾笼换鸟”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优化医院收入结构均有牵头性作用。
二. 持续推进分级诊疗
在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这个一级指标下,三级公立医院门诊人次数与出院人次数比、县域内住院量占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的比例三个二级指标再度体现了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作用分工导向。
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指标要求控制三级医院普通门诊规模,提高县域内住院量,基层医疗机构诊疗量达到合理水平。
预计后续县域是疏解常见病诊疗压力的最主要终端,至于国办发〔2021〕18号文件要求的,依托现有资源规划设置国家医学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形成临床重点专科群,集中力量开展疑难危重症诊断治疗技术攻关的职责将主要由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承接。
随着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形成不同的功能定位,服务不同的患者需求,医药市场也会出现基于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分化。
三. 县级中医院全覆盖
除了上述几个更多针对综合医院的指标,就县办中医医疗机构覆盖率,即设置县办中医医疗机构(我国县级行政区划内政府举办的中医医院、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的县级行政区域数/县级行政区域总数×100%,指标要求逐步实现全覆盖。
此前有医药行业权威专家表示,中医药产业发展的障碍因素之一是中医院数量、中医师数量,以及占临床多数的医生对中医药的认可度。
近年来,多部委均在国务院组织下发布支持中医药发展的配套措施,如果真正能实现有机构用、有医师开方、有患者信任疗效,或将真正促进中医药发展。
此外,在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这一指标下还提到了三级公立中医医院门诊和出院患者中药饮片使用率(门诊患者应用中药饮片的人次数/门诊总人次数×100%;出院患者应用中药饮片的人次数/出院患者总人次数×100%),指标要求达到合理水平——究竟意味着利好还是利空尚不确定。
四. 控制费用增幅
在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这一指标之下,还包含了三级公立医院平均住院日(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出院人数)、公立医院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增幅,其中第一项要求降低到合理水平,第二项要求控制在合理范围。
同时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公立医院医疗收入的比例(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卫生材料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医疗收入×100%,需要逐步提高到合理水平。
医疗服务收入提高除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绩效改革外的另一条路径就是控制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的收入。
五. 按病种付费比例提高
评价指标还要求按病种付费(DRG、DIP、单病种)的住院参保人员数占公立医院总住院参保人员数的比例,逐步提高到合理水平。
根据2021年9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通知》,到2025年,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和按病种付费的住院费用占全部住院费用的比例要达到70%。
国家医保局出台《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也明确,从2022到2024年,全面完成DRG/DIP付费方式改革任务。到2024年底,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全部开展DRG/DIP付费方式改革工作;到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基本实现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
DRG和DIP一改以往的按项目付费(根据诊疗过程中用到的所有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用了多少结算多少,一度催生“大处方”“大检查”等过度医疗行为),将药品、检查等费用由利润中心转变为医院的成本中心,能够规范医疗行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公立医院作为最大医药终端,其精细化、高质量发展趋势,对于全国范围内新的医疗机构格局、新的医药市场分化都将产生不容忽视的影响,各位医药人还需提早应对。
附: